税款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上报核缴
纳税人将已算出的应缴税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缴款书,再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缴纳税款。
查定征收
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查定产量和销售额,依率计征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
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合并征收。
代征
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
自核自缴
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企业,可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税款,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申报核实缴纳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申报查定缴纳
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如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经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定额申报缴纳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无建帐能力或帐证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代扣代缴
由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并代缴国库。
代征税款
某些单位代理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办理税款计缴,代理人需履行代征、代缴税款义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款缴纳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不必要的滞纳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