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员工档案的流程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如新入职、离职、调动等)和档案所属单位(如国企、民企、事业单位等)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详细步骤:
新入职员工档案接收
国企、行政或事业单位:员工需将个人档案直接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
民营、私营企业:员工需携带报到证前往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将个人档案转为人事档案并保存在人才中心。
离职员工档案接收
员工离职后,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员工持调档函和原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前往原工作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再到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托管手续。
调动员工档案接收
员工调动时,需由原单位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并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的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档案通过机要方式接收
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并进行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等操作。
档案接收的注意事项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
档案接收后的管理
档案管理员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应先核对转递通知单是否相符,初步检查档案材料,防止出现张冠李戴情况,一旦出现档案信息对不上,则立马退回,并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跟进情况。
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纸质台账《档案材料接收登记簿》及相应电子台账上进行接收登记,台账登记信息主要有档案接收日期、转递方式、转递单号、档案所属人姓名、档案材料类别等。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适用于不同单位类型和情况的员工档案接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提前与相关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沟通,了解具体的接收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档案顺利转移和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