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产生:
伪造发票
非法制造:无权印制发票的人仿照真实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包括伪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超量加印。
虚假交易
虚假品名: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如购买化妆品开列为劳保用品。
虚假价格:根据需要开列价格或按照虚假货物品名开列相符的价格,包括高开、低开、平开三种方式。
虚假数量:根据需要开列数量或配合虚假货物价格开列数量,包括多计、少计、等计三种方式。
利用科技手段
软件制作:通过仿照国家正规税控开票软件研发的高仿软件制作假发票,并通过互联网售卖。
非法获取
街头名片:通过街头散发的“小名片”购得,这些名片上印有“长期代开正规电脑发票”等字样。
空壳公司: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并不编造任何“经营行为”。
黄金票:来自黄金交易企业,这些企业将多余发票以开票额的1%至2%的费率出售。
企业行为
主动故意:企业主动故意开具虚假发票,用于套取资金、偷逃税款或套取补贴、奖励等个人收入。
被动故意:企业因无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从所谓的“开票公司”购买发票顶替入账。
被动被骗:企业或个人被诈骗分子以代开发票为名骗取钱财。
建议:
加强监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发票制造和销售的监管,打击非法制造和出售发票的行为。
提高警惕:企业和个人应提高警惕,避免被虚假发票所骗,并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发票。
核实信息:在使用发票时,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开票方信息的合法性和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