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也称保证金或风险抵押金,是指 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履行时,押金可以返还或予抵扣;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为出押人,通常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为受押人,即债权人。
押金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债务的履行,具有代替性、补偿性和预防性。押金可以用于担保各种类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
与定金不同,押金并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可以在合同订立前或合同履行中进行交付。押金交付后,交付人仍然拥有所有权,而接收人仅获得临时占有。此外,押金的数额通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定金则有最高数额的限制,通常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需要注意的是,押金并非法定担保方式,而是一种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尽管如此,押金在法律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且可以在违约时作为违约金被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