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主要管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监狱管理:
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包括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劳动教养管理:
指导、监督全国劳动教养工作。
法律服务管理:
监督和指导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人民调解:
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
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司法鉴定管理:
监督、管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援助:
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社区矫正: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对外交流与合作: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因此不直接参与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和执行等环节,而是对上述司法领域的行政事务进行国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