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合并的办理地点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情况,以下是几种不同情况下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个人办理流程
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医保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接续手续。
单位办理流程
新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关系接续的申请。
新社保机构审核其申请材料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社保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手续。
新社保机构办结有关手续。
跨省流动办理流程
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所有必需的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缴费凭证等齐全,避免遗漏。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在办理前,可以先联系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及时办理:社保合并涉及到个人社保权益的累计和转移,建议尽早办理,以免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