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具体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噪声标准: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和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不同,例如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超过60分贝、夜间超过50分贝属于扰民;在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超过55分贝、夜间超过45分贝属于扰民。
夜间定义:
法律上通常将晚上22点至次日6点定义为“夜间”,夜间噪声排放标准比日间更高。
如果遇到扰民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