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通常不会在晚上放人,而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一般在上午进行。具体原因如下: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到期释放人犯的具体时间,但按惯例是上午一上班后即将人带出并办理释放手续。
便于管理和操作:
在上午进行释放手续,有利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同时也能确保释放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记录。
家属和当事人的便利:
家属通常可以提前安排时间探视,了解刑期何时期满,因此在上午释放可以更方便家属前来接人。
统一和规范:
看守所的管理和操作需要遵循统一和规范的流程,上午放人有助于维护这些流程的严肃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看守所通常在上午放人,这是为了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需要,确保释放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方便家属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