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的社保处理情况如下:
服刑期间暂停缴纳社保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无论是本人还是亲属,都不能为服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服刑人员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冻结,之前交过的社保不会清零,但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刑满释放后继续缴纳社保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可以重新获得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并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与刑满释放后的缴纳年限累计计算。
特殊情况下的社保缴纳
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前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那么在服刑期间,其个人账户将予以保留。
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能够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愿意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家属的角色和责任
家属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告知服刑人员的情况,并暂停缴纳服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避免因不知情而继续缴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矛盾。
家属在服刑期间可以通过写信等方式给服刑人员带去关心和问候,这对他们的心理支持非常重要。
违规缴纳社保的处理
如果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服刑人员缴纳社保,一旦被发现,社保部门将会进行后续处理,退回所缴的费用,并消除违规缴纳的期限。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能缴纳社保,但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并且之前的社保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家属应积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暂停并告知服刑人员的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