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以下特点:
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地位的最高性: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和复杂,需要经过特别的程序,如成立专门机构、提出宪法草案、讨论审议、通过颁布等步骤。
规范的最高性:
从效力上看,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普通法律都是基于宪法制作的。
内容的广泛性:
宪法规定的内容广泛,涉及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多个方面。
国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是现代概念中公民与国家的契约,体现了国民的意志,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国家政权形态和公民基本权利形态的体现:
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还体现了国家政权形态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形态。
国家基础立法原则的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基础立法原则,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宪法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使其成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