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未还完的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首先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房产的归属及还贷款的问题。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决给一方所有,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如果双方都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对方房产折价款,可以协议卖掉房子分钱。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然后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剩余房贷处理
房屋归一方所有: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房贷应由该方继续偿还。如果房产原本就登记在该方名下,则不需要办理过户;如果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原则上需要在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共同承担: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支付对方折价款的能力,法院可能判决双方按份共有房产,未还贷款部分由双方继续共同偿还。
转贷款或提前还贷:如果双方同意将房产转让给其中一方,并且该方有能力承担剩余的房贷,可以选择办理转贷款手续或提前还清贷款后再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建议
协商优先: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房产归属和房贷偿还问题,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评估与补偿:如果协商无果,建议通过法院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以确保双方权益。
法律咨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