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通常是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它包括交警部门、车管所和路政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 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 进行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5. 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6. 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7. 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8. 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9. 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10. 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交管部门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涉及交通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设施的规划与管理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