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入股公司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设立持股平台
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可以。
劳务出资的合伙人所占的出资比例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附条件赠与
通过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劳务出资方提供劳务内容、任职期限等,并约定无法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式。
薪酬法
劳务出资方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公司支付工资/劳务报酬/服务费,劳务出资方用这些资金履行出资义务。
延长认缴期限
在出资协议中约定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为劳务出资股东设定较长的出资期限。
股权赠与
其他股东先出资设立公司,然后根据协议将相应股权比例逐步赠与劳务出资股东。
认缴出资方案
劳务出资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设立公司,实际持有股权,并利用新公司法的限期认缴和催缴失权制度完成设计安排。
代持协议
公司股东给予劳务出资者干股,通过签订代持协议使劳务出资者获得公司股权。
通过合伙企业方式
合伙人先以劳务出资与其他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再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公司进行出资。
劳务入股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在实施劳务入股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的价值评估、股份比例以及劳务转化为公司资产的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