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儿女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型的身体暴力
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损伤
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
羞辱行为等
无形的精神暴力
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
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性暴力
故意攻击性器官
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
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
忽视或虐待儿童
童婚、早婚或强迫婚姻中的暴力行为
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
歧视、排斥、忽视和其他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并不仅仅限于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侵害同样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果家庭成员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行为,给受害者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