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办理户口迁移,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基本落户条件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
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入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
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福州市实行落户、投靠双“零门槛”,不受学历、年龄、就业等限制
在福州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原户口在福州市以外其他地市的可以将户口迁入福州
外地人迁入福州户口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公安局会当场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户口迁移过程顺畅。